考试对象
市区2025届初中毕业生和2025年在市区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高职院校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以下简称“体育考试”)。
考试时间
2025年市区体育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市教育考试院具体实施。考试时间原则上4月底前完成,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将根据天气等因素确定后另行通知。
合肥市第三十五中学西藏班体育考试依据西藏自治区教育厅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考务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
考试项目
男、女生各进行3个项目的考试,其中必考项目1项,选考项目2项。
(一)必考项目
男生必考项目为1000米跑,女生必考项目为800米跑。
(二)选考项目
A.50米跑;B.坐位体前屈;C.立定跳远;D.引体向上(男)
/1分钟仰卧起坐(女);E.掷实心球;F.跳绳;G.篮球运球;H.足球折线运球。考生须任选其中2项,选定项目后不得更改,选考项目填报时间另行通知。各项目考试规则与2024年保持不变。
考试分值
体育考试总分值60分,其中必考项目30分,选考项目各15分,计入考生2025年中考总分。各项目测试时以0分为起点。
体育考试成绩设4个等级:60-54分为A等级,53-48分为B等级,47-42分为C等级,41分及以下为D等级,作为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中“运动与健康”实证材料之一。
评分标准
依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教育部《学生足球运动技能等级评定标准(试行)》及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2007年颁布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初中三年级相关项目评分标准制定。各项目评分标准与2024年保持不变。
免考与缓考
(一)免考
1.因肢残丧失全部运动能力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可申请免考。获准免考的学生,体育考试成绩按总分值的100%计入中考总分。
2.因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但未丧失运动能力的学生,可申请全部项目免考或单一项目免考。获准免考的学生,免考项目按照该项目分值的60%计分,参加考试项目以实际成绩计分。
考生获准免考后,其免考申请表、免考证明材料及审核材料须存入。
(二)缓考
因伤、病、意外事故等原因暂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可申请缓考,市教育考试院组织2次缓考。考生不得改变选考项目,不得申请单项缓考。缓考期间,仍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办理免考手续,其体育考试成绩按总分值的60%计入中考总分。
市教育局成立审核指导组,指导各区对考生的免考、缓考进行统一审核。免考和缓考程序与2024年保持不变。